“党建+物管”改革再迈大步

福田14个社区设立党建指导员办公室

今年7月份,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联合福田区委组织部共同印发《深圳市福田区关于进一步深化住宅小区“党建+物管”试点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推进住宅小区党建,积极推进住宅小区规范设立党支部,暂不具备条件成立党支部的住宅小区,由街道党工委指导各社区党委向物业矛盾纠纷多发的住宅小区选派党建指导员,同时试点设立党建指导员办公室,使基层党建工作能够从社区进一步下沉到小区,切实提升党组织凝聚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及发挥基层治理的核心引领作用。

微信图片_20191211160231

福田物业配合政府推进“党建+物管”

工作又向前迈出重要一步!

微信图片_20191211160302

   11月25日下午,福田区住宅小区首批设立党建指导员办公室授牌仪式在福田街道福山社区举办,福田物业润丰园小区、新景苑小区率先成立党建指导办公室。

微信图片_20191212090507

党建引领指导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治理模式,有效破解物管难题。


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

持续提升物业服务。

福田物业润丰园小区、新景苑小区作为福田区首批住宅小区设立党建指导员办公室,标志着福田物业率先与政府部门建立了社会治理共同体,有政府的高度关注和参与小区建设,将有助于福田物业在党建引领社区工作中获得重要经验。

福田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邝肖华表示,小区党建指导员要深入群众广泛收集民需,传递正能量,把党建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治理最末梢,搭建业主、业委会、物业公司议事平台,及时了解居民的所思、所想、所求,加强沟通,化解矛盾,共建安居乐业、文明和谐的幸福家园。


 新《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经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通过,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明确了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物业管理的法律地位和具体方式,也对社区党组织领导物业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福田区通过进一步深化“党建+物管”改革,向住宅小区选派党建指导员,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同时明确小区党组织强化党建、引领物业管理的职责,健全党组织指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相关机制,对于社区党委在新《条例》实施后,提升党组织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监督能力有着重要的探索意义。

微信图片_20191010172151